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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室财产管理制度

成都市中和中学 2011-05-17


为了使学校财产得到有效利用,加强对学校财产的内部管理,根据学校具体情况,后勤处结合财会人员、后勤干事、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女部财产的管理及督查工作。  

1.根据学校教务处归口设分保管人员,即:教师办公室、教室、物@电学实验室、物理光学力学实验室、化学实验室、生物实验室、科学实@室、多媒体教室、微机室、图书室、音乐室、美术室、远程教育接收和播放室、宁小学会议室、劳技室、体育测试室;根据行政办公室归口设分保管人员,即:接待室、阶梯教室、形体室、多功能厅;根据德育处归口设分保管人员,即:音控室、团队活动室、心理咨询室、卫生洁具室;根据后勤处归口设分保管人员,即:物资保管室、体育器材室、体育馆、文印室、电梯、休息室、卫生室、饮水间、餐厅、物管保安室、地下车库、厕所、空余教室、楼梯间;校长室及各处室分保管人员为该处室负责人员。各功能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功能室所有设备的使用、保养、登记、造册、报修及新增设备的申购。如果出现功能室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,  由各功能室管理人员查清原因及责任人及时上报,如果无法落实责任人,由各功能室管理人员赔偿。

2.后勤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教室、功能室的财产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、记录。

3.对学校各部门采购的物品必须及时登帐,并按要求办理借用、使用及归 还手续。

4.若所需物品老化、无法使用、报废、报损、丢失时,必须由后勤主任同后勤干事、财产管理人员共同认定,填写报废单,上报校长,不能私自处理。

5.后勤处负责对学校的全部财产定期指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,并做好记录。

6.加强落实岗位责任制,所有财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,切实对所管理的财产负责,对学校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