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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中和中学教职员工集会纪律

成都市中和中学 2011-05-18

教职工集会是学校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教育信息,安排布置学校具体工作的必要环节,也是教师遵守劳动纪律,践行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。为规范各类集会行为,严肃会风会纪,提高会议效率,特制定教职员工集会要求:

1.教职工大会原则上定于单周星期一下午4:40分准时召开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席。

2.教职员工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参会,须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到办公室请假,严禁会后补假。

3.教职工一律按规定位次就位,不得随意换位。

4.遵守会规,不闲谈,不看书报,不使用通讯工具,不在会场随意走动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。

5.各处室、部门、年级组不得在学校集会的时间内安排其他事宜。

6.认真参会、作好会议记录。

7.办公室负责考勤。

8.其它各类会议参照执行。

本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