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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中和中学校本课程评价考核方案(讨论稿)

成都市中和中学 2013-12-05
为了推进我校新课程教学改革,形成我校办学特色,培养学生的能力,保证校本课程顺利实施,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,根据我校教学实际,特制定成都市中和中学校本课程评价考核办法。
一、校本课程的评价原则
1、科学性原则。对课程的评价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,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。
2、可操作性原则。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,可操作性强。
3、参与性原则。对学生的评价注重校本课程的参与情况,作为学生学分考核的依据。
4、全面性原则。对教师的评价既要考虑到教师课程目标的实施情况,学生能力的提高水平,又要考虑到教材的编写质量。
二、校本课程的评价内容
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方面的内容:校本课程纲要(或校本教材)评价、教师课堂教学评价、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。
三、评价方法
1、《校本课程纲要》的评价
(1)《课程纲要》评价标准
评价项目
评价要求
评价分数
课程开发
目的意义
(20分)
与国家地方课程的联系密切  
3
 
对学生各方面素质提高的意义 
7
 
课程宗旨的体现 
5
 
对学生技能培养和创新意识培养的意义
5
 
课程目标
的确立
(20分)
知识目标、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明确、清晰
10
 
考虑到学生分层的因素,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
10
 
课程内容
(40分)
内容组织得好,层次分明,教材框架清晰、有条理
10
 
内容科学、启发性强,突出能力培养
15
 
新科技、新观点、新教学思想含量高
15
 
课程评价
(20分)
评价可操作性强、方法科学、具有激励性和制约作用
20

总  评

 
 
(2)奖励办法。90分以上为A,80分~89分为B,70分~79分为C,60分~69分为D,四个等级分别对应《成都市中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办法》的省、市、区、校级奖励。
另,编写了校本教材的,依据省、市校本教材评比结果,参照《成都市中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办法》给予奖励。
2、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评价
评价方式:稳定率、学生(家长)评价、学校领导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。
学生参与课程的稳定率(开课时人数与课程结束时人数比)在80%以上为优,70%~79%为良,60%~69%为一般,50%~59%为较差。该项得分占“教师课程教学评价”的70%,学生(家长)问卷调查、反馈与学校领导抽查评价占“教师课程教学评价”的30%。
根据综合考核结果,评为“优”,每课时计2个工作量,“良”,每课时计1.7个工作量,“一般”,每个课时计1.5个工作量。
3、对学生的评价:
(1)学生上课出勤率评价。出勤率低于60%无学分,超过90%,计满分。该项目占学业总成绩20%。
(2)课业完成情况评价。占学业总成绩的40%。包括平时上课听讲、学习态度、作业的完成情况。
(3)课程结业成绩。占学业总成绩的40%。
(4)最后按A、B、C、D分四个等级。
在三年学习期间,每位学生原则上应至少参加一门校本选修课学习,学习结果须达到合格才能领取毕业证。参加省毕业考试,各学科成绩均在A等的可以不受此限制。